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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,我發呆的時間,比較多。比東奔西跑還多。一個人的時間也很多,比參加聚會多很多。
他們以為,我很寂寞。這不知道是從我身上哪冒出來的訊息。因為,我並不知道寂寞為何物。
我只知道,人,本是孤獨。
本來就孤獨,也就沒有什麼其他事物可以掩飾,既然掩飾不了,又何必找很多東西填塞。所以乾脆矇著頭,躺在角落,發呆,跟自己說話。
就讓孤獨本來該有的樣子,隨心所欲呈現。
發呆時,其實腦子還是在打轉。轉著上回和你喝咖啡的畫面,轉著和你交心的深深觸動,轉著和你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相擁,轉著和你坐在柏油路面上看著天上的星星。
不是眷戀,也沒有期待,只是想著想著會有甜甜的滋味湧上腦門,就好像沾了果糖的草莓,入口時,又是皺眉、又是唾液直流、然後嘴角還不自主往上揚起30度。
常常在想,為何我可以這樣幸運地想念一個人,完全不憂鬱,只有滿滿幸福的感覺?
這或許跟我的戀物僻也有關。只要你的文字,你的書,你的煙草,你的筆,跟著我東奔西跑,好像你就在身旁,如影隨形伴著我。
所以啊,當我發呆,其實是抓了你的東西,陪我一起呆。睹物思人,是這樣的解釋嗎?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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