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個靈敏的狗鼻子,而且,我連全身毛孔都張開,聞到那陣陣咖哩香。
我只能用「非常非常非常喜愛」印度咖哩來形容,我對咖哩的熱愛。因為喜歡那濃郁、富有層次口感的香料味,所以,我只喜愛印度咖哩,或者南洋咖哩,日式咖哩則一點也不吸引不了我的胃口。日式咖哩的味道太過單薄,幾近無趣。
我儲存了一罐印度香料:
青小豆蔻莢、肉桂棒、豆蔻皮、黑胡椒粒、丁香、小茴香籽。全都磨成粉,裝罐,然後要用時,在拿出來搭配奶油或優格做菜。
最近想做兩道印度菜:
印度烤雞:
把研磨好的香料粉末,混合薑末、大蒜、鹽和奶油,攪拌均勻,細細塗抹在帶皮的雞肉上。把雞皮稍稍掀開,讓香料和進去,然後再所有雞肉上抹勻香料醬,我就在旁邊慢慢等上兩小時,入味後,放進砂鍋,送入烤箱。
烤個三十分鐘,翻面,用滲出的肉汁,再抹在翻面後的雞肉上,繼續烤,直到金黃色。
出爐後,沾點優格醬,酸甜香濃的口感,只能用人間美味來形容。
然後再來燉個飯:
切碎的洋蔥放入鍋炒至金黃,接著放入青小豆蔻莢、肉桂棒、丁香、小茴香籽、黑胡椒粒、鹽一起炒。
浸泡三十分鐘的米瀝乾後,放進爆了香鍋內,與香料繼續拌,然後加入沸水,蓋上鍋蓋用小火煨煮,待米吸飽了水分與香料味後,加入一點奶油,繼續燉。等個五分鐘熄火,不急著掀起鍋蓋,再悶十分鐘,讓米飯和香料、水氣充分融合、吸足,便可起鍋。
告子說,「食色,性也」,人性本無善惡仁義,唯有食色才是本性。
中國、印度、埃及、義大利這些古老國家,善用香料、慢慢料理食物,不疾不徐,品嚐經過時間累積出來的口感,因此能夠吃出食物裡的豐富口感。相較之下,美國這新生的國度,就像個嬰孩,好動、不耐煩、迅速、魯莽,所以食物是炸雞、甜甜圈、巧克力、漢堡。
吃了,也不知道吞了啥,只有一團麵粉和著吃不出味道的肉塊,或者祇有可以溺死螞蟻的甜味,味道簡單、明確。飽了,便膩了;但膩了,卻不見得滿足。
有香料還是比較幸福。香料溫馨的味道,為我編織了一床暖暖的夢,在夜裡,讓我想了,會微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