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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她閒聊的過程,我們得到一個關於人生的結論。

人生有三個部分必須滿足:愛人、被愛、自我完成。

 

◎關於愛人

一路走來,談過的戀愛也有幾次。愛人,基本上不是一個貧乏的經驗。到後來,愛人對我來說,不再祇是一個侷限於的戀愛的兩人世界。

 

如果喜歡一個人,我會去如實表達對他的喜愛,當然,也不是一味憑自己的喜好而行事,如果對方不能接受,我也就不再前進。

 

我愛一個人,是希望對方更安心、更平穩,若我的愛造成了他的困擾與不安,這樣的愛,就必須收留在心裡。

 

愛這件事,我不害怕表達,也不怕說盡,只怕來不及說。

 

 

 

◎關於被愛

被愛不是件難事,只要展開雙臂接受就行。

 

有時候,會覺得自己很孤寂,不是因為沒人愛,而是那個我們所愛的人沒有相等的回應,不那麼愛的人卻向我們熱情展現愛意。

 

從小,被父母愛;唸書,有同學愛;漸漸地,有男女之愛,或者同性之愛。渴望愛、渴望被愛,是人存在的基本元素,有愛才會有源源不絕的動力。那些缺乏愛的人,例如孤兒、或者在不健全家庭長大的孩子們,他們沒有獲得滿足的愛,自然無法瞭解什麼是愛,遑論去愛別人。

 

享受完整的被愛,人才有能力去把這種愛回饋身旁的人。

 

 

 

◎關於自我完成

除了愛、除了被愛,偶爾在某些片刻,人還會疑惑著:這就是我的人生嗎?

 

馬克思把人的價值放在勞動上,漢娜‧鄂蘭並不滿足,她因此更進一步認為,人的價值必須展現在行動上,人有行動,價值與意義才會獲得彰顯。

 

自我完成是種行動,而且要不斷行動。講白一點,我常常認為自己就是要不斷做、不斷做,做到有一天,不想做為止。

 

做,不一定是工作、不一定是唸書、也不一定看得到成果或作品,就祇是在行動而已。我的生活中,不曾有過乏味或無聊的感覺,總是很難體會,為何很多人常把無聊掛在嘴邊?

 

看看天上的星月、蔚藍的天空、四季更迭的不同景致,都是不斷湧入的生命的好景。好好享受都來不及,怎會無聊?也因為這樣,不斷去做、不斷去體會生命的美好片刻,包括交會的人、事、物,都是自我完成的途徑。

 

我喜歡觀察人的表情。

 

在不同場合、不同時空裡,特別是市井小民的臉上,表情總是豐富多變,時而迷人、時而詭異扭曲。這是我正在認真思索的課題。

 

如果我想要透過不斷行動去達到自我完成,如果我對於人的描繪是有興趣的,是不是該把自己丟到一個完全不同的環境,才能好好去把人看個仔細?

 

在既有的身處環境中,我能遇到的都是均質的人生,其他世界裡的人,我往往是坐在火車上,透過玻璃、急馳而過地倉皇看著窗外景致。憑這樣的短促,我如何能夠把人生看仔細?又如何能夠實踐那個不斷行動的人生?

 

自我完成,是一個還在摸索的課題。過去以為自我完成就是一種志願,然後把志願落實在某種志業上就行,等到自己在某志業上琢磨一段時間,卻又否定起自己來。

 

我不安的生命,總無法像多數人一樣,安安穩穩地在一片天地裡耕耘下去。找不找得到那條自我完成的通道,我不知道。唯一確定的是:不斷行動。好像也只能一邊行動、一邊摸索、一邊丟棄、一邊再尋覓……

 

這是我看起來為何總是庸庸碌碌的原因吧。生命情調大概如此。不安之心,何時能定,或者,需要定嗎?我沒有答案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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